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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4006686166离婚继承
离婚继承,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要职能。 查看 >>婚姻诉讼
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即为离婚诉讼。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,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。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 规定“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查看 >>全部专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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